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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戶 2013-04-15 08:51:28 | 河北省 其他專業(yè) | 4382查看 10回答
甲方認價材料
甲方認價材料的價格是含稅價格嗎?如果已經(jīng)含稅那么工程造價預算中的那個工程稅金還要記取嗎?這兩個稅金是否重復呀?有沒有相關(guān)規(guī)定?謝謝。問題補充:我的意思是是這樣的:比如說有一批材料裸價是100元,含稅價是106元,那么我在結(jié)算時計算工程總造價時是將100元計入預算書中取稅金,還是降106元計入預算書中取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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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甲方認價材料的價格是含稅價格(此稅是商品稅,即發(fā)票價),此價格還要計取采購運輸保管費用變成預算價,才能進入預算,進入預算后計取的是建筑稅,兩碼事。
2013-04-15 11: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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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將106計入預算書的材料價中。然后再記取工程造價里的稅金。
2013-04-15 09: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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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應計入稅前總造價。以106元計,這個含的稅是銷項稅,工程取得稅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shè)稅、教育稅附加。
2013-04-15 09: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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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認價材料的價格一般是不含稅金的,正常列入即可。 假如含了稅金,建議在獨立費列入 然后在取費界面設(shè)置不取稅金即可。
2013-04-15 1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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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106的價格計入預算書,在計取工程取費里面的稅金。這兩個不重復,都需計列。
2013-04-15 09: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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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shè)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 》 4.6.1 稅金項目清單應包括下列內(nèi)容: 1營業(yè)稅; 2城市維護建設(shè)稅; 3教育費附加。 4.6.2 出現(xiàn)本規(guī)范4.6.1條未列的項目,應根據(jù)稅務部門的規(guī)定列項。 材料價在購物發(fā)票中含的是增值稅,并非地稅。所以和預算中的稅不重復。
2013-04-15 1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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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預算中的稅是營業(yè)稅、城市建設(shè)維護稅、教育費附加等,和材料的稅價是不同的,需要在費用表稅前計入總造價
2013-04-15 08: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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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按照106元計入的,因為甲供材是在稅后才將材料款返還給甲方的,說明甲供材是要計稅的。
2013-04-15 0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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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認價材料的價格是含稅價格,到施工現(xiàn)場的價格,工程取得稅金要取,不重復。
2013-04-15 09: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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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是含稅價,那個是國稅,工程取費那個稅金是地稅,不重復。 按照106的價格計入預算書
2013-04-15 08: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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