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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臺 2012-06-09 11:14:29 |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其他專業(yè) | 2804查看 2回答
招標清單的材料暫估單價表里的備注那兒是否一定要說明是甲供或已供
在軟件上弄了 但打印的時候出不來那個甲供和乙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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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這個不需要注明是甲供還是乙供,材料暫估價只是一個暫定的價格,計算到綜合單價里面,將來這個材料的價格一旦發(fā)生了變化,不管是甲供還是是乙供,都應(yīng)該調(diào)整價格,也就是說不管是甲供還是乙供,都不影響將來這個材料的價格調(diào)整。 乙供的話咋還弄個材料暫估單價呢,乙方作為投標人調(diào)查了材料的市場價以后,直接就按照那個價組到綜合單價里面就可以了呀。 設(shè)置材料暫估價有兩種情況:①擬建工程中出現(xiàn)了新型的材料,并且這中新型的材料在目前的市場中找不到價格,所以對這種材料在其他項目清單中以材料暫估價的方式列出來,然后以這個價格組到綜合單價中去,匯總時這個單價不再計入總價。 ②當材料是甲供的時候,那么材料是甲供的話,招標人在提供清單的時候,就應(yīng)該在其他項目清單中列明哪種或哪些材料是暫估價,要求投標人以暫估的這個單價組到綜合單價里面,那么最后結(jié)算的時候就按照實際的價格來結(jié)算。 而且如果是乙供,那么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所有涉及的材料都可以叫做是乙供,所以如果是乙供就沒有必要設(shè)置這個材料暫估價。
2012-06-09 20: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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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材料暫估是待定的。
2012-06-09 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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