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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 2011-12-05 15:44:05 | 北京市 其他專業(yè) | 5876查看 4回答
清單工程量變化幅度10%以外的界定
清單工程量變化幅度10%以外的界定 GB50500-2008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第351頁中,4.7.5的第2條,當工程量清單項目工程量的變化幅度在10%以外時…………應由承包人對工程量提出報價,由發(fā)包人確認 同時也有規(guī)定,新增項目中,原清單中有單價的項目按原清單中相應子目執(zhí)行 現請問,新增的項目的工程量,是否計算在變化幅度10%以內問題補充:如招標量和施工圖量有差且過10%,怎么辦,增項工程加施工圖量總和過10%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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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新增的項目的工程量,是否計算在變化幅度10%以內(與原項目沒有關系,應百分之百的計算新增項目的費用。) 1.新增項目的工程量,100%計算。 2.按合同規(guī)定,計算超出10%的部分,即如果超出12%,計算2%的工程造價。 3.按合同規(guī)定,計算超出10%的決算,即如果超出12%,計算12%的工程造價。
2011-12-05 15: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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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包括在工程量變化中
2011-12-05 15: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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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項目不在此范圍內,要從新報價。 招標量與施工圖量有差異,適用10%,因有些工程因招標緊,可能工程量不準,此時投標單位要復核工程量。
2011-12-05 18: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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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大海的說法,另外中標工程量和圖示量差屬于招標人責任按實際完成調整。
2011-12-06 09: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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