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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5926 2011-10-07 15:01:04 | 河北省 其他專業(yè) | 878查看 3回答
現(xiàn)行的財營業(yè)稅收取是否按照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安裝工程設備是否記取稅金
國家先出了一個財稅[2003]16號,說按照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設備名單,屬于名單的不取稅,后來河北出了一個冀地稅發(fā)[2005]37號,列舉了詳細的設備名單,2008年國家由出了一個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 “第十六條 除本細則第七條規(guī)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筑業(yè)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yè)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現(xiàn)在設備到底取不取稅?。???? 我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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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定額計價和清單計價中,設備都不應該計取稅金。 地方稅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現(xiàn)對建筑安裝工程營業(yè)稅計稅營業(yè)額中設備與材料的劃分問題公告如下: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計價設備材料劃分標準(GB/T50531-2009),建筑安裝工程營業(yè)稅計稅營業(yè)額中設備與材料按以下原則進行劃分。 (一)設備:是指經過加工制造,由多種部件按各自用途組成獨特結構,具有生產加工、動力、傳送、儲存、運輸、科研、容量及能量傳遞或轉換等功能的機器、容器和成套裝置等。 設備按生產和生活使用目的分為建筑設備和工藝設備;按是否定型生產分為標準設備和非標準設備。 1、建筑設備:房屋建筑及其配套的附屬工程中電氣、采暖、通風空調、給排水、通信及建筑智能等為房屋功能服務的設備。 2、工藝設備:為工業(yè)、交通等生產性建設項目服務的各類固定和移動設備。 3、標準設備:按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產品標準進行批量生產并形成系列的設備。 4、非標準設備:沒有國家或行業(yè)標準。非批量生產的,一般要進行專門設計、由設備制造廠家或施工企業(yè)在工廠或施工現(xiàn)場進行加工制作的特殊設備。 (二)材料:為完成建筑、安裝工程所需的,經過工業(yè)加工的原料和設備本體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 二、納稅人提供建筑業(yè)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yè)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納稅人應當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如實申報繳納建筑業(yè)營業(yè)稅,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申報的計稅營業(yè)額進行審核,對設備和材料按照上述原則進行界定。 三、納稅人應當對設備和材料分建設項目、分別收入進行核算。對未分別核算或不能提供準確核算資料的,全部納入計稅營業(yè)額征收營業(yè)稅。
2011-10-08 1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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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按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 “營業(yè)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痹O備應計稅。
2011-10-07 15: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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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設備是房地產開發(fā)的應該計稅,廠礦投資設備可以不計稅。
2011-10-07 1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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