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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筑芝蘭 2023-07-31 21:54:47 |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結算土建計量GTJ | 450查看 1回答
審計案例求解
我公司目前一個項目正在做結算審計,本項目是固定單價合同,施工合同約定的價款調整條款為“因設計變更、相關簽證引起工程項目、工程量任何變化的,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單項目的,按合同該清單項目價格進行計算;(2)合同中只有類似清單項目的,參照該類似清單項目價格進行計算;(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清單項目的價格計算方法:有定額的套定額,并乘以下浮系數(shù)(確認下浮系數(shù)為36%)計算”,本工程施工過程中,設計單位將合同內已有的混凝土道路厚度由120mm變更為180mm,審計單位審核時,將變更增加的60mm厚度混凝土按原合同單價下浮36%計價,請教各位老師,審計這種做法是合理?有何依據(jù)?請各位老師不吝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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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合同約定變更估價浮系數(shù)為36%。
2023-07-31 22: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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