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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屋 2022-03-04 16:52:17 | 云南省 安裝結算 | 1085查看 2回答
結算材料是否可以按照投標材料價執(zhí)行
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廣告牌內更換燈珠,按套計算綜合單價,每套廣告牌有15顆,燈珠材料為15元/顆,實際施工時,廣告牌規(guī)格不一樣燈珠數(shù)量也不一樣,簽證辦理更換燈珠數(shù)量,實際燈珠數(shù)量大于原投標數(shù)量的200%,審計時燈珠材料按照為5元/顆給,審計說燈珠沒有綜合單價認為是新增單價,且投標材料價格過高不合理進行了重審組價,請問可以要求審計必須按照15元/顆的價格進行結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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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牌里的燈珠不是一顆珠子,而是一排,這排燈珠有長有短,單價也不相同,即便材料 費確定55元/顆,還有拆除和更換的工費,所以應該按合同內的15元/顆計價。
2022-03-04 16: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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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合同內有的綜合單價,人工單價,材料單價,高與低,都應按合同單價計算
2022-03-04 17: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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