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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戶 2018-06-29 09:05:51 | 廣東省 土建 | 2166查看 1回答
招標工程中的物價漲落調整問題
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合同履行期間,因人工、材料、工程設備、機械臺班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款的,應根據合同約定,按以下方法調整合同價款:
1、人工單價發(fā)生漲落的,應按照合同工程發(fā)生的人工數(shù)量和合同履行期價格與基準價格對比的價差的乘積計算調整人工費,但承包人對人工費或人工單價的報價高于發(fā)布價格的除外。
2、材料、工程設備、施工機械臺班價格漲落超過5%時,則超過部分的價格應予調整。按照合同工程發(fā)生的數(shù)量和合同履行期價格與基準價格對比的價差的乘積計算,但應扣除合同當事人雙方不利一方承擔上述幅度的風險費用。
請問:合同固定包干價部分的人材機數(shù)量是執(zhí)行招標控制價中的人材機數(shù)量還是執(zhí)行投標報價書中的人材機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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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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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投標報價中的人材機數(shù)量
2018-06-29 09: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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