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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云 2017-08-05 16:05:07 | 廣東省 土建 | 1029查看 2回答
對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標準第十二章 模板工程 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 第12條的理解
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12、現(xiàn)澆鋼筋混凝土懸挑板(主要指挑檐、雨棚、陽臺)按照圖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積以平方米計算。挑出墻外的牛腿、挑梁及板邊的模板不另計算”。
問題是我們的陽臺模板已按本說明計算了水平投影面積,但施工單位還要求再計算挑梁的模板,理由是說該陽臺不是挑陽臺(如圖),那我們說分解梁板柱計算施工單位,也不同意。請問應(yīng)該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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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結(jié)算書施工方是發(fā)起人,如果沒有確鑿證據(jù)扣減,不要去改施工方結(jié)算書內(nèi)容,避免陷入萬劫不復(fù)的窘境。
2017-08-05 16: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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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已經(jīng)按陽臺計算了模板,按照說明就不應(yīng)該再算梁(圖中黃色)的模板(已含在陽臺模板內(nèi))了。
2017-08-07 11: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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